股转系统就做市业务备案答记者问

 来源:金融资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4-06-25 08:51:20 点击数:
导读:6月22日下午16时47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就目前业界及媒体高度关注的做市商业务备案的相关热点问题,公开进行答记者问,相关问题涉及做市商的功能、流程,申请做市公司具备的条件、审核…

6月22日下午16时47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就目前业界及媒体高度关注的做市商业务备案的相关热点问题,公开进行答记者问,相关问题涉及做市商的功能、流程,申请做市公司具备的条件、审核周期、备案以及非券商申请做市条件、进展等内容。

  一、做市商有何功能?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对挂牌公司有何好处?

  答: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做市商主要有如下功能:一是价值发现,做市商通过专业估值促使股票价格更趋近于其实际价值。二是增强流动性,做市商以自有资金与股票进行交易,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三是稳定市场,做市商通过股票双向报价和交易平抑价格波动,增强市场稳定性。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将给挂牌公司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集中表现在做市商为挂牌公司提供相对专业和公允的估值和报价服务,为挂牌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申请银行贷款、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等提供重要的定价参考,有助于提高投融资效率,为挂牌公司融资、并购等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与协议转让方式相比,做市方式下挂牌公司股票成交更为活跃,流动性更好,因此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另外,做市商为挂牌公司股票做市本身也代表了其对挂牌公司的认可与信心,向市场传递了正面信息,有助于提升挂牌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信用等级和知名度。

  二、申请做市业务备案的证券公司须具备哪些条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如何进行备案审查?审查周期一般是多久?

  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二是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三是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四是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始终坚持市场化理念和自律管理特色,强化对主办券商的过程监管与行为监管,重视主办券商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为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本着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制订了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做市业务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着重对证券公司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力求做到标准透明、流程清晰。只要证券公司业务备案申请文件齐备,能够证明自身在机构、人员、制度、技术系统等方面已符合相关要求,具备从事做市业务的能力,即可获得做市业务备案。

  审查周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备案的,自受理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之日起,最多十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做市业务备案函。

  三、首批通过做市业务备案的证券公司是4家,这是否意味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审查时有“批次”的选择?
  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本着“成熟一家、备案一家”的原则开展做市业务备案工作,没有分批分次相关安排。此次获得做市业务备案的4家证券公司对做市业务高度重视,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在前期进行了大量而充分的准备,因此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启动做市业务备案申请工作后,短时间内即提交了符合要求的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并获得了做市业务备案函。

  四、证券公司申请做市业务备案,有哪些程序?除证券公司外的其他机构申请做市业务备案,是否有进展?

  答:证券公司申请做市业务备案前,应当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在做市相关部门设立、人员配置、管理制度、技术系统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证券公司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服务窗口递交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齐备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予以受理并启动初审、反馈、复核等流程,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查相关工作。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会同相关部门,就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的条件、程序、监管安排等进行深入论证研究。

  五、目前,是否有其他证券公司正在申请做市业务备案?

  答:证券公司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总体非常踊跃积极,除获得做市业务备案函的4家证券公司外,目前有32家证券公司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出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据券商反馈信息,除此以外,还有30多家证券公司正在积极准备报送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材料。

  六、首批4家券商是否已经遴选好企业?

  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做市商获取初始库存股票,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是股东在挂牌前转让;二是参与挂牌公司定向发行;三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买入;四是其他合法方式。据了解,大多数挂牌公司、拟挂牌公司非常希望自身股票能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目前包括已获备案4家券商在内的各主办券商正在积极与挂牌公司、拟挂牌公司协商沟通,许多主办券商已与多家挂牌公司就获取做市股票达成一致。

  七、证券公司取得做市业务备案函后,还有哪些后续工作?

  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出具做市业务备案函中即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在备案函获取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展做市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参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做市系统测试并达到技术系统上线条件、开立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开立做市专用交易单元,逾期未完成的,备案函将自动失效。为确保做市业务顺利实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自6月30日起陆续组织做市技术系统的全市场仿真测试、全网测试、通关测试以及系统上线工作。各证券公司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测试准备工作,组织做市业务、经纪业务、技术运维等相关人员参与测试工作并达到上线要求。除此之外,证券公司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做市库存股票和资金,加强做市业务人员培训,根据测试情况修正完善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运作流程,同时加强投资者宣传教育,使投资者充分了解、认知做市转让制度规则并能够正常买卖做市转让股票,为正式开展做市业务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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