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一)

  发布时间:2012-03-27 16:02:13 点击数:
导读:法律尽职调查是公司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和程序。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律师将调查收集的资料、信息整理汇总…

法律尽职调查是公司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和程序。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律师将调查收集的资料、信息整理汇总,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对收购的可行性、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方案发表法律意见,为收购方提供决策依据。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主要调查其成立情况、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年审情况、公司的变更情况、有无被吊销或注销等情况。

(二)目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关注该合同与章程中是否有防御收购的条款、内容或规定;是否存在有关兼并、收购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交易都需要经过公司股东绝对多数票的同意方才可以实施;是否存在禁止更换董事或轮任董事的限制,确定可否在并购后获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是否存在高薪补偿被辞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权利计划,以正确分析目标公司被并购的难易程度,以及并购费用是否会增大或增大到什么程度。

(三)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纪要等:在兼并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是一定要有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这个程序必不可少。律师就要注意审查有关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是否依法作出,有无达到法定的或章程中规定的同意票数,投票权是否有效等,以确保程序上无瑕疵。

(四)目标公司的资产:本项所述资产是指目标公司的土地及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

1、土地与房产的权属证书是否齐全。重点调查土地房产的用途如何、能不能转让、使用权或所有权期限多久、权利是否完整受限、有无瑕疵、有无可能影响该权利的事件,取得该权利时的对价是否已付清,有关权利的证书是否已取得,有无出租或抵押,出租或抵押的条件如何等等;

2、有关机械设备,需要注意的一是其来源,性质;二是其转让限制;三是有关转让手续的办理。

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事先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事先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关系清楚明白,权利完整无瑕疵,无法律障碍。

(五)知识产权:在一些目标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较其有形资产可能更有价值。对于所有知识产权的审查是保证并购方在收购之后能继续从中受益,同时还应当注意是否存在有关侵权诉讼,以准确评析可能存在影响权利的风险。

(六)重大合同:

1、大多数公司都有若干对其发展至关重要的关键合同,此类合同如果规定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可以允许终止合同,那么对于收购方应慎重考虑收购安排。类似的情形还可以发生在企业过于依赖于某位个人的专业技术知识或经验的时候。

2、收购方还应当确定目标公司在近期作出的合同承诺,有没有与收购方自己的业务计划不相一致的。

3、另外,还要特别注意贷款、抵押合同、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权使用合同等,看是否有在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就得提前履行支付义务,或终止使用权或相关权利等的规定。

(七)目标公司的劳动用工状况:主要调查是否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及职工安置补偿情况。

(八)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目标公司的债务可分已知的债务与潜在的债务。潜在的债务主要包括或有负债,税收与环保责任都属于或有负债中的内容。

1对税收调查而言,应注重调查已纳税情况、有无欠缴款、有关目标公司方面的税收国家是否有调整性、是否有优惠性规定等,以避免并购方将因承担补税和罚款而增大并购成本。

2、目标公司的负债,无疑会增大并购方的责任,而或有负债与当时已有争议,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提起诉讼的情况更会为并购方的责任带来不确定性。这些责任虽然不能躲避,但可以在调查后作为法码从应付卖方的款项中作相应扣除或由卖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以减轻并购方的风险。

(九)重大诉讼或仲裁:律师当然需要了解,是否有诉讼或仲裁程序影响到目标公司,包括实际进行的、即将开始的或者有可能产生的程序。在涉及巨额索赔要求,诸如环境污染、产品责任或雇主责任等方面的索赔的情况下,并购是否还应继续进行,就需要认真斟酌。

(十)必要的批准文件:凡涉及到国有股权、集体股权转让的并购,都需要事先审查一下目标公司有无批准转让的批文,该批文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此外,尽职调查的范围还应包括目标公司的设立、存续、股权、治理结构、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

 

上一篇: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政治风险及对策(二) 下一篇:矿山企业法律尽职调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