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遇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9-08-07 07:56:44 点击数:
导读:2009-03-2018:14:18|来源:互联网|作者:佚名案例介绍:  1.1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是什么?  由于企业本身和融资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资金短缺已经成为许多有…


 2009-03-20 18:14:18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佚名
 
案例介绍:

  1.1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是什么?

  由于企业本身和融资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资金短缺已经成为许多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进一步成长的障碍。

  1.2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特别是小企业,由于经营风险高,信用等级低,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给小企业。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银行往往要企业提供担保。企业的不动产有限,而以往法律允许的可以用作担保的动产范围很窄,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非常有限,因而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1.3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企业的担保融资提供了哪些便利?

  在担保法的基础上,新实施的《物权法》扩大了可以用作担保的动产范围,比如企业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应收账款都可以用来做担保。特别是应收账款可以拿来担保,为企业向银行贷款增加了筹码。

  1.4 应收账款质押能给企业带来怎样的机遇?

  《物权法》第223条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物权法》为企业以应收账款质押实现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允许应收账款出质,一方面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以以应收账款第三方付款人较高的信用弥补出质人自身信用的不足,获得银行等债权人的信任,这就能使企业更好地用活应收账款资源,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信贷机构来说,《物权法》给应收账款出质提供了法律保证,信贷机构在做好风险和成本控制后,可以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品种,增加信贷机构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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